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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一
阿克法 2020-03-18 新闻中心 河北公布平板玻璃超低排放地方标准 明年10月1日起执行
河北公布平板玻璃超低排放地方标准

河北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DB13/2167-2020)》《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DB13/2168-2020)》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DB13/5161-2020)》三项地方标准,为科学治污、精准治污、依法治污提供了新支撑,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添了新保障。新建企业自今2020年5月1日起执行;现有水泥、平板玻璃企业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。
 
 
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DB13/2167-2020)》对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,严格了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,分别为10mg/m³、30mg/m³、100mg/m³;对烘干机、烘干磨、煤磨及冷却机系统的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确定为10mg/m³、50mg/m³、150mg/m³。与现行国家标准及其他省份标准相比,达到了先进水平。对烘干机、烘干磨、煤磨及冷却机系统,在排放限值基础上增加了脱硝系统氨逃逸控制指标,排放限值为8mg/m³。
 

 
《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DB13/2168-2020)》规定了玻璃熔窑烟气中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限值,分别为10mg/m³、50mg/m³、200mg/m³;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,指标限值为8mg/m³。加强了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管控,厂界颗粒物排放限值由现行的1.0mg/m³变为0.5mg/m³;同时增加了无组织排放氨逃逸控制指标,排放限值为1.0mg/m³。
 
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DB13/2167-2020)》《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DB13/2168-2020》是对河北省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DB13/2167-2015)》《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DB13/2168-2015)》两项地方标准的修订,标准实施后,按新修订的标准执行。
 
新公布的地方标准紧紧围绕服务和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,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,增强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幸福感、获得感,突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,在已实施钢铁、焦化超低排放标准基础上,对水泥、平板玻璃工业提出了超低排放标准要求。实施三项地方标准,将推进加快污染治理工程设施建设,提高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水平,减少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,经测算,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可每年分别减排约1.13万吨、4.52万吨、7.79万吨,将有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,为河北蓝天白云作出积极贡献。
 
此外,河北省将出台配套鼓励支持政策,同时加大标准执行监管力度,对超标排污行为依法严厉查处,推进标准落地实施。
 

 新旧标准衔接

 
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DB13/ 2167-2020)》《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DB13/ 2168-2020》是对我省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DB13/ 2167-2015)》《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DB13/ 2168-2015)》两项地方标准的修订,标准实施后,按新修订的标准执行。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DB13/ 5161-2020)》系新制定的标准,标准实施后,我省原《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(DB13/ 2170-2015)》即行废止。
 

 

(来源:中国建材报)

 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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